北京首设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日期:2016-09-05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2353    评论:0    
核心提示: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推动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北京首次设立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推动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北京首次设立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日前,市食药监局局长丛骆骆与海淀区副区长徐永全带队,对北京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大中小学从今年起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这是北京首次设立这一制度,意味着北京学校的校长,除了要抓行政和教育外,还要对校内包括食堂在内的食品安全负责。

该制度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环节,并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在此次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食堂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特别是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情况,以及是否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今后,海淀区的中小学食堂还有望配备餐具清洁度检测仪。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食堂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药监局还印发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对屡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将采取品种、企业区域退市的办法,清除出市,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