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岂能一召了之

   日期:2013-08-12     来源:福建日报    浏览:3164    评论:0    
核心提示: 中国奶粉又出质量问题了,可这回罪魁祸首却换成了洋品牌。新西兰恒天然公司8月2日自曝家丑,宣布在浓缩乳清蛋白粉中检出肉毒杆菌。随后,恒天然的众多中国合作伙伴也
 中国奶粉又出质量问题了,可这回罪魁祸首却换成了洋品牌。新西兰恒天然公司8月2日自曝家丑,宣布在浓缩乳清蛋白粉中检出肉毒杆菌。随后,恒天然的众多中国合作伙伴也“羞羞答答”地揭开了面纱,多美滋、可口可乐、娃哈哈,以及最后一个神秘商家—雅培,相继浮出水面,开始宣布召回问题产品。

    可是,问题食品岂能一召了事?汽车、日用品等出现问题,当然可以随时停止使用,由厂家召回更换;可食品一旦入了口再发现质量问题,怎么个“召回”法?要知道恒天然早在3月份就发现奶粉受到污染,却直到8月份才公布事件真相,在至少5个月的时间里,问题奶粉依然源源不断地流向千家万户。

    上海质监部门的数据显示,由受肉毒杆菌污染乳粉制成的多美滋奶粉流入市场已达420.188吨。而可口可乐方面则主动承认,有25公斤问题原材料已用于生产个别批次的美之源果粒奶优。娃哈哈则表示,涉及的营养快线“钙好喝”系列、爽歪歪、AD钙奶等产品,经销商已经基本销售完毕。

    对于曾经购买并食用了问题产品的消费者,这些大牌奶企们该如何交代?受到影响的孩子们健康谁来负责?千百个家庭的损失谁来承担?

    截至目前,对消费者最关心的赔偿问题,无论是恒天然还是下游厂商,都只字未提。恒天然方面表示,目前并没有任何关于因食用含这些批次乳清蛋白的产品而导致疾病的报道。所以在事件处理上仅提出召回,却并未提及赔偿。

    可是,没有临床病例就可以不予赔偿吗?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应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可见,即使没有实际病例,单凭生产、进口、销售问题食品这几点,中国消费者完全可以向有关厂商、销售商追责索赔。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诉讼国外厂商鲜有成功先例。当消费者个人作为诉讼主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呼吁有关部门“为民做主”,向相关责任企业讨回公道,以减轻消费者的损失,给孩子们的健康多一层保障,为今后的进口食品安全把好关。同时,也唯有重典处罚,才能让跨国企业引以为戒,将问题食品拒之国门之外!

    食品安全重于天。我们对国内企业严格要求的同时,也不能对“洋品牌”放松警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食品监管、进口检验检疫等部门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把关责无旁贷。希望有关部门切切实实担起责任,不给问题食品和不法企业留下可乘之机,让食品安全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标签: 问题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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