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一条龙”管理改革

   日期:2013-11-15     来源:四川日报网    浏览:4709    评论:0    
核心提示: 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11月14日举行今年第21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中旬,成都市本级和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基本完成,随着人员到位、职能交接,
 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11月14日举行今年第21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中旬,成都市本级和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基本完成,随着人员到位、职能交接,新组建的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承担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的无缝监管。

    “在改革之前,成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分段管理、多头管理,职权交叉、资源分散配置等问题。”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曾珂解释了此番机构改革的必要。

    变化一:整合生产流通餐饮多项职能

    根据昨日公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与之前的省食药监局机构改革一样,新组建的成都市食药监局整合了多项职能,除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外,还把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部划入,并加挂了市食安办的牌子。

    新组建的食药监局,将对食品的生产加工以及流通环节全面进行监管,对于食品生产、售卖企业的流通许可从此也归食药监局办理。同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也归食药监局负责。

    随着新职责的增加,成都市食药监局内设机构也大幅扩容———将从目前的12个处室增加到16个处室,增加了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和科技与宣传处。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被撤销,组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食药监局。

    变化二:首设2名总监管技术

    改革方案,成都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行政编制105名,其中,还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总监”一职。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陈建解释,机改后,新上任的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主要承担技术工作,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标准政策的贯彻、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工作等,“不同于之前的领导职务主要承担行政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成都将对全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整合,以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基础,整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的相关人员编制、设施装备,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同时,还将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室,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变化三:街道(乡镇)一级设食药监管所

    据悉,这次机构改革,是成都市首次实行食药监系统的属地化管理,机改后,成都市将首次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管理机构。街道(乡镇)一级的食药监管所为区(市)县食药监局派出行政机构,会同区域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成立基层的食药监管所推进食药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填补了以前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无抓手、无执法力量的空白,”陈建说,这更加有利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针对以前监管部门多,市民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往往不知道向哪个部门反映的情况,机构改革后,成都市食药监局将成立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的牌子,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除了统一的12331举报热线外,我们还将通过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短信等渠道,为市民提供多样、便捷的举报方式。”陈建说。

 
标签: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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